产废单位的台账和执行报告该咋做?
发布时间:2026-06-19 16:53:26   点击次数:24

当前,固废监管最“卡脖子”的地方就是底数不清,这给相关污染治理任务加大了难度。怎么摸清底数?这次把工业固废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落实新固废法第36条要求,开创性地提出:把一般工业固废台账的要求也写到排污许可证上去!这样一来,让产废单位做好台账记录,通过查台账记录就可以搞清楚每个企业的产废信息具体是什么,这些工业固废“去哪儿了”?通过“信息流”构成“闭环证据链”,实现工业固废可追溯、可查询。所以,产废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不能够“束之高阁”,搁置不用或扔在一边不管。而应该通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其中,每一批固废都应该标明去向。以前,一般工业固废台账要求不太明确也不够统一,新规对这个问题着手“突破”,明确新要求。具体要求按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规定进行记录。


危废一直是政府管控重点,管理较为严格,以前就有较为完善系统的一套制度。目前各产废单位仍要依据之前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中关于台账的要求进行记录。新版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技术规范》,已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其发布后就要以“新版本”为主。除了台账,另一个核心落实企业责任的制度就是执行报告。企业有义务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执行、运营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关于工业固体废物要提交基本信息及产排污环节、工业固体废物以及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变化情况等内容。如果固废贮存、利用、处置超过能力范围、超出种类范围,或者存在超期贮存等问题,都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说明原因。


电话
首页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