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废单位的排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需要立即换发吗?
发布时间:2026-06-19 16:53:08   点击次数:27

新规实行后,一些产废单位可能会有疑问:“企业现在已经有排污许可证了,还在有效期内,需要立即换发吗?”


大家不必担心,这种情况下手上已经有的“证”,完全合法有效。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的《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26号)明确要求,为了不增加企业负担,新规实行后,不强制要求产废单位立即申请变更、换发。等产废单位排污许可证到期了需要延续,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要申请变更的时候,再重新申领新证。


截至去年9月底,全国已经核发了34.7万张排污许可证。照此推算,2023年底前有28万张排污许可证将到期并应申请延续。那么2023年底前,至少80.7%以上的排污单位将实现工业固废管理内容纳入其排污许可证。需要提醒,产废单位在申领排污许可证之前,要对照《固废技术规范》对自己好好做一次“体检”,发现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要抓紧整改。切忌不要“一股脑”地填报,否则申领也难以通过。产废单位整改达标符合《固废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后,可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工业固废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工业固废的基本信息,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信息,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信息以及工业固废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如果上述材料都符合规范,就可以静候领证佳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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